根據新措施,印尼政府官員及移工入住防疫旅館的費用由政府負擔,其餘的旅客自費。
不過,北京或港府方面至今沒有針對維他奶發表任何聲明,港府官員也沒有點名維他奶。Photo Credit: Reuters/ 達志影像 據報導,警方發現梁健輝的電腦及剪報中有不少涉及「反送中」運動的內容,據信他是閱讀了有關資料後部署施襲。
而捲入這一漩渦的維他奶集團,股價今天重挫11.7%。警方連日來追查案件背後是否有其他組織關聯,先後拘捕了3人,指他們在網上留言,煽惑他人犯意圖傷人罪,包括提及「殺警」和「在警察建築物縱火」等。另據《香港01》報導,維他奶的人力資源部主管已請辭,但公司方面未證實此事。警方也在事後展開「高姿態巡邏」,在案發地點周邊嚴格盤查,迄今已有數人被捕,並有多名悼念市民被開「限聚令」的罰單。7月1日香港主權轉移24週年,當天有民眾在銅鑼灣等地聚集,而警方也派遣大批警員在場戒備。
這封通告觸怒了部份港人及中國大陸消費者,他們批評通知不但沒有道出梁健輝行凶一事,反而有追念及「美化」暴力之意。有報導指出,維他奶超過6成收入來自中國大陸,事件對公司帶來頗大壓力。但他也知道簽署DNR是很嚴謹的過程,是由醫護團隊和病人家屬充分討論後所做的決定,大家都應予以尊重。
此話一出後,幾位醫師陸續在臉書發文回應,表示病患家屬做出不急救,是選擇了一條不讓病患辛苦的路,每個DNR的決定對家屬來說都是天人交戰。陳志金表示,醫療從業人員不要將自己以為是「對」的決定,加諸在每一個人身上,尊重每個家庭的決定、尊重子女們想要為他們的至親所做的選擇,因為每個家庭都有要自己承擔的為難。醫改會:病患適用DNR須符合法規定義,且經過醫師認定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(以下簡稱醫改會)也在臉書發文表示,張上淳此話一出,恐讓民眾產生明明「能救卻不為之」的疑問,對追求善終的病患家屬以及施行DNR的團隊,被冠上莫須有的污名。在專責病房簽署DNR後死亡的個案,年紀比在加護病房死亡的大20歲,且各個都有多重共病。
姜冠宇以本土疫情剛升溫的5月中旬為例,表示治療藥物瑞德西韋(Remdesivir)在6月初才改由醫院內部給予,在此之前都需要寫信給地方衛生局審核後才能使用。陳時中回應,施行DNR有明確的倫理規定與嚴謹流程,須經由病患家屬與醫事人員充分討論,大家應該要能尊重。
張上淳在記者會上怎麼說? 張上淳於前日疫情記者會上講解台灣COVID-19死亡個案的分析,過程中他提及了,在疫調統計資料裡發現,約有20%的死亡個案有簽署DNR,「也是先前台灣死亡個案較多的原因之一」。陳志金表示,他相信張上淳的這一句話應該是無心的,但很可能聽在當初做困難決策的家屬耳裡,是一種傷害。他提醒不要讓DNR的溝通處置成為病患心中的恐懼,因此否定了全體醫護人員為抗疫付出的努力。陳志金表示,張上淳的說法對當初決定施行DNR的家屬和醫療團隊是一種打擊,也會於無形之中加重他們的內疚與自責,而這個影響可能會是一輩子的。
亞東醫院內科加護病房主任張厚台醫師也在臉書發文,表示他將亞東醫院COVID-19病患,在專責病房以及專責加護病房的死亡個案做初步整理,發現在兩類病房的死亡個案都有簽署DNR。醫改會表示,DNR的目的絕非放棄病人,也非能救卻不救,而是轉向更積極的人性化醫療,持續提供必要的關懷與治療照護,協助病患有尊嚴而且安詳的往生。陳志金表示,為了替較高的死亡率找出可解釋的原因無可厚非,但說出「其實救得回來」實在沒有必要。」 醫師姜冠宇在臉書回應張上淳的說法,表示施行DNR不是COVID-19病人的死因,醫療量能不足才是。
張上淳表示,由於COVID-19患者最後往往會有嚴重肺炎或是呼吸衰竭,病患插管後對醫病雙方來說都會滿辛苦的,但這裡頭有相當比例的病人「其實是可以救得回來的」。雖然張上淳也提及,可能是年輕輩的家屬了解長輩插管的辛苦,因此選擇放棄施行心肺復甦術,但「就讓長者很遺憾地離開我們。
張厚台表示,家屬最後選擇DNR,讓病人在人生最後一段路不再受CPR(心肺復甦術)之苦,這是需要被稱讚的,不該再扣上「可惜」的大帽子,「因為家屬勇於選擇了不讓病人辛苦的路。張厚台表示,這當中有三分之一在COVID-19確診前就已簽署了DNR
醫改會表示,DNR的目的絕非放棄病人,也非能救卻不救,而是轉向更積極的人性化醫療,持續提供必要的關懷與治療照護,協助病患有尊嚴而且安詳的往生。假設當事人不符合法規的認定,縱使家屬已簽署DNR同意書,醫師不論依照法律或倫理規範,還是會進行CPR(心肺復甦術),並非簽了之後,就代表會發生能救卻不救的情況。張厚台表示,這當中有三分之一在COVID-19確診前就已簽署了DNR。此話一出後,幾位醫師陸續在臉書發文回應,表示病患家屬做出不急救,是選擇了一條不讓病患辛苦的路,每個DNR的決定對家屬來說都是天人交戰。姜冠宇以本土疫情剛升溫的5月中旬為例,表示治療藥物瑞德西韋(Remdesivir)在6月初才改由醫院內部給予,在此之前都需要寫信給地方衛生局審核後才能使用。醫改會表示,適用DNR一來需要符合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的定義,以及經過2位醫師認定是否為末期病人。
」 醫師姜冠宇在臉書回應張上淳的說法,表示施行DNR不是COVID-19病人的死因,醫療量能不足才是。他們呼籲醫療從業人員尊重病患家屬做出的每個選擇,不該再為家屬扣上「可惜」的大帽子。
姜冠宇表示,「藥物才過一段時間來,最好的處置時間很容易錯過。陳志金表示,醫療從業人員不要將自己以為是「對」的決定,加諸在每一個人身上,尊重每個家庭的決定、尊重子女們想要為他們的至親所做的選擇,因為每個家庭都有要自己承擔的為難。
」 姜冠宇呼籲讓DNR回歸單純倫理問題,施行DNR並不代表醫師放棄病人、更不代表見死不救。醫改會:病患適用DNR須符合法規定義,且經過醫師認定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(以下簡稱醫改會)也在臉書發文表示,張上淳此話一出,恐讓民眾產生明明「能救卻不為之」的疑問,對追求善終的病患家屬以及施行DNR的團隊,被冠上莫須有的污名。
姜冠宇表示疫情發展初期的死亡率特別高有幾個原因,包含了許多感染個案在社區中尚未被發現、疫情剛爆發時醫療量能不足,甚至是醫療系統無法給予病人最即時與最優化的處置。亞東醫院內科加護病房主任張厚台醫師也在臉書發文,表示他將亞東醫院COVID-19病患,在專責病房以及專責加護病房的死亡個案做初步整理,發現在兩類病房的死亡個案都有簽署DNR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前(5)日在疫情記者會對台灣COVID-19(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、新冠肺炎、武漢肺炎)死亡個案分析的一番話引發醫界議論,他表示約有20%的死亡個案因為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(Do-Not-Resuscitate,簡稱DNR),是台灣死亡數較多的原因之一,且這裡有相當比例病人「其實可以救得回來」。陳志金表示,為了替較高的死亡率找出可解釋的原因無可厚非,但說出「其實救得回來」實在沒有必要。
陳時中回應,施行DNR有明確的倫理規定與嚴謹流程,須經由病患家屬與醫事人員充分討論,大家應該要能尊重。雖然張上淳也提及,可能是年輕輩的家屬了解長輩插管的辛苦,因此選擇放棄施行心肺復甦術,但「就讓長者很遺憾地離開我們。
陳志金表示,張上淳的說法對當初決定施行DNR的家屬和醫療團隊是一種打擊,也會於無形之中加重他們的內疚與自責,而這個影響可能會是一輩子的。張上淳表示,由於COVID-19患者最後往往會有嚴重肺炎或是呼吸衰竭,病患插管後對醫病雙方來說都會滿辛苦的,但這裡頭有相當比例的病人「其實是可以救得回來的」。
但他也知道簽署DNR是很嚴謹的過程,是由醫護團隊和病人家屬充分討論後所做的決定,大家都應予以尊重。在專責病房簽署DNR後死亡的個案,年紀比在加護病房死亡的大20歲,且各個都有多重共病。
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(6)日在疫情記者會上也回應此事,他表示張上淳的意思並非能救得回來的患者卻故意不救。他提醒不要讓DNR的溝通處置成為病患心中的恐懼,因此否定了全體醫護人員為抗疫付出的努力。陳志金表示,他相信張上淳的這一句話應該是無心的,但很可能聽在當初做困難決策的家屬耳裡,是一種傷害。張上淳在記者會上怎麼說? 張上淳於前日疫情記者會上講解台灣COVID-19死亡個案的分析,過程中他提及了,在疫調統計資料裡發現,約有20%的死亡個案有簽署DNR,「也是先前台灣死亡個案較多的原因之一」。
張厚台表示,家屬最後選擇DNR,讓病人在人生最後一段路不再受CPR(心肺復甦術)之苦,這是需要被稱讚的,不該再扣上「可惜」的大帽子,「因為家屬勇於選擇了不讓病人辛苦的路。可是病人如果拒絕施行心肺復甦術,就比較沒有機會因為後續的照護治療而救治回來。
」上述言論一出,引發外界許多討論,不少臨床的醫事人員也紛紛發文回應。同意的病家,也是基於不捨家人軀體受苦、持續承受無效治療的折磨,並在兩難的狀況下做出最後抉擇,執行的醫療團隊更是站在本位,提供尊嚴且持續的全人性照護
阿聯表示,它並非唯一要求更高基線的國家,事實上,自去年OPEC首次達成協議以來,包括亞塞拜然、哈薩克、科威特和奈及利亞等其他國家,都已提出並成功提高基線產量。近年來阿聯為提高產油量進行了大量投資,因此堅持修改並提升其產量配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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